鲁ICP备05021783号
今天是:
| 首 页 | 学院概况 | 系部设置 | 招生就业 | 教务管理 | 精品课程  | 校园文化 | 校务公开 | 校内首页
您的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处 --

学生工作处简介
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
勤工助学
文体活动
校内社团
评先创优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餐厅管理规定(试行)

一、就餐者必须严格遵守秩序,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讲究文明礼貌,尊重炊事人员,按时就餐。
二、就餐者要自觉排队打饭,严禁插队或拥挤,违者视情节扣1-3分。
三、严禁在餐厅内寻衅滋事、吵闹、起哄、打架、骂人,违者视情节扣5-10分,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吐痰、泼水。不准乱扔杂物,不准乱倒剩饭,违者视情节扣1-3分。
五、厉行节约,珍惜饭菜,不浪费水电。
六、爱护餐厅的一切设备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餐厅的设备设施,加倍赔偿,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七、其它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