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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化工职业学院课堂纪律(试行)
 

一、进入课堂,服装要整洁,仪表要端庄,不准穿拖鞋、短裤。
二、上课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无故迟到或早退在十五分钟以上者,按旷课论处。
三、老师登上讲台,由班长喊“起立”,待老师点头示意后,班长喊“坐下”,学生坐好开始上课。下课时,老师宣布下课后,班长喊“起立”,待教师出教室后,同学们方可出教室。体育课由老师下令解散。
四、上课、自习必须按固定座位就坐,不得擅自调换。
五、自觉维护教学楼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禁止在走廊和教室内追逐打闹、撞击打砸声响较大的硬物。
六、上课和自习,要保持课堂肃静,不准随意打断老师的讲授,发言提问时,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起立发言。不准喧闹,禁止一切有碍他人学习的举动。
七、坐姿要端正,不得交头接耳,不得打瞌睡,不得看报刊、小说以及一切与上课无关的书籍。
八、值日生按时清扫教室,课前擦好黑板、讲台。课桌椅要排列整齐,保持教室整齐、美观,不准随地乱丢垃圾。
九、爱护教室内教学设施,不准随意挪动、拆卸;禁止涂写、刻划;午休或夜间休息时,必须关窗、闭灯、锁门。
十、上课时间不准会客,不准使用各种通讯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