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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化工职业学院系学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由学生工作处全面负责。各系学生管理工作由系分管领导、班主任按照学院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具体实施。
一、 考核内容
1、思想教育占总分的5%
2、学籍管理占总分的5%
3、制度建设占总分的5%
4、纪律管理占总分的25%
5、考勤占总分的20%
6、劳动卫生占总分的20%
7、文体活动占总分的20%
二、 系学生工作考核的评分标准
1、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思想教育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缺一次扣3分。思想教育活动组织得力,效果好的酌情加分。
2、学籍管理:按照学籍管理要求进行学籍管理,学生注册及时,学生档案健全、规范,一项不合格扣1-3分。
3、制度建设:按照学院制定的有关学生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对班主任、班级、学生的考核客观公正,违背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10分。系学生管理人员要按时参加学院学生管理会议,有事请假(以学生工作处批准为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3分。
4、纪律:按照班主任、学生日常综合考核办法进行严格管理,考核要真实全面,考核材料要齐全,按时公布、存档,否则扣1-5分。对各系学生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根据《学生日常综合考核办法》和有关规定给所在系扣分。
5、考勤:按照学生考勤制度给所在系加、扣分。
6、劳动卫生:各系按照有关卫生管理标准,严抓落实,对各系卫生的考评按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教室及环境卫生检查标准》给所在系加、扣分。
7、各类活动: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凡学院组织的大型文化、艺术、体育比赛性活动,按学生日常综合考核办法和比赛通知规定的分值为所在系加分。
三、考评办法
1、各系学生工作由学生工作处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管理各个方面进行考评,根据标准加、扣分。
2、学生工作考核的基本方法采用积分制,各项指标基础分为100分,成绩好的加分,达不到标准的扣分,学期末按比例折合后计算总分,加、扣分情况每月向各系公布一次。
四、奖惩
1、每学年按学生工作考评成绩,评选“学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2、系学生工作考核先进单位增加10%的先进班集体名额。
3、考核成绩与各系学生活动经费挂钩。
五、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